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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,规范餐饮具消毒经营行为,提高公共餐饮具卫生质量,预防传染病发生和流行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切实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,县卫生监督所根据临州卫监罚【2021】38号文件精神,于2021年6月16日对广河县绿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,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:
此次检查我所围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审查及备案情况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、卫生知识培训、包装标识、洗消剂、消毒效果等几个方面制定了监督检查计划,采取采样、检验等方法展开专项检查,经查发现以下问题:
1. 消毒产品无索证(84消毒液)更衣室无消毒记录;
2. 成品库房单独设置,但未正常使用;
3. 无第三方检测报告;
4. 出厂的成品无独立包装,未标清消毒单位相关信息等问题,对此,我所针对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案,并位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,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,下一步我所将进行回头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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